柳州中院审结一起涉潮牌“Mmlg”商标侵权案,某京东店铺采用“一件代发”模式,未审查货源合法性,销售未经授权的侵权商品。柳州中院认定其未尽合理注意义务、构成商标侵权,结合销量低、获利少,判令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0元。
案情回顾
一、双方法律关系:“Mmlg”系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潮流品牌,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;某京东店铺为被诉销售者。
二、引发争议的核心事实:该店铺销售相关商品时采用“一件代发”模式,即店铺接单后由上游供应商直接向下游客户发货,店主自身并不经手、囤积货物。该店铺所售商品使用了与“Mmlg”相关的标识,经权利人取证,认定属于未经许可的侵权商品,并非正品。
三、双方主张与诉求:权利人诉至法院,主张店铺构成商标侵权,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。店铺辩称自己仅是“无货源”代发、不知商品侵权。法院需判断“一件代发”能否免责及赔偿数额。
争议焦点
一、“一件代发”模式下,销售者是否对货源负审查义务?
二、以“不知情”抗辩能否免除商标侵权责任?
三、销量低、获利少时赔偿数额如何确定?
裁判要点
柳州中院(柳江法院)审理认为,即便采用“一件代发”,销售者仍应对所售商品来源负有合理审查义务。该店未审查货源合法性,销售侵权商品,构成商标侵权。鉴于其销量较低、获利有限,法院综合侵权情节与损害后果,判令其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0元,既体现侵权有责,也做到过罚相当。
郑伟海律师评析
本案澄清一个常见误区:“一件代发”不是侵权免责金牌。销售者是市场交易的一环,对所售商品是否为正品、是否获授权负有合理注意义务。把头埋进沙里、对货源不闻不问,出了事照样担责。
判赔3000元看似不多,却是“过罚相当”的体现——法院综合了销量低、获利少、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。但这不意味着小本经营就可以掉以轻心,累积多次侵权或销量做大,赔偿会水涨船高。
乐清律师郑伟海给电商从业者的实操建议:选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授权链(品牌方—总代—供货商)、进货发票;在店铺页面保留授权凭证备查;发现疑似侵权商品立即下架。平台“无货源模式”更要建好货源审核这道防火墙。
常见问题 FAQ
问:我是“一件代发”不知情,卖侵权商品要赔吗?
答:要。销售者对货源合法性负合理审查义务,不能以“不知情”免责。本案京东店未审查货源,被判赔3000元。
问:无货源模式开店怎么避免商标侵权?
答:要求供应商提供完整授权链与进货发票,店铺保留授权凭证,发现疑似侵权商品立即下架,建立货源审核机制。
问:销量很低也会被起诉赔偿吗?
答:会。只要构成侵权就应担责,只是赔偿会结合销量、获利、过错程度“过罚相当”。本案销量低、获利少,判赔3000元。
据柳州中院消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