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法明确”开门杀”赔偿规则:停车开门撞伤骑车人,保险须赔32万余元

2026年5月15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典型案例,明确开门杀情形下的赔偿规则:驾驶人停车未提醒、乘车人开门未观察共同致电动车驾驶人受伤,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全额赔偿32万余元,超出部分由驾驶人与乘车人连带赔偿。

查阅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