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职五年后补签劳动合同追溯至入职日 法院不支持二倍工资
西安临潼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:王某2019年入职某公司,2024年补签两份劳动合同,一份期限追溯至实际入职日。王某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被拒。法院认为补签涵盖全部劳动关系存续期,视为对未及时签约的追认,违背诚信原则不予支持。
西安临潼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:王某2019年入职某公司,2024年补签两份劳动合同,一份期限追溯至实际入职日。王某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被拒。法院认为补签涵盖全部劳动关系存续期,视为对未及时签约的追认,违背诚信原则不予支持。
北京一中院审结一起关联公司竞业纠纷:甘田先后与A、B关联公司签署竞业限制协议,离职后向A公司主张12个月补偿金12万元。北京一中院认为A公司协议对其有效,且仲裁阶段未提时效抗辩视为放弃,判A公司支付补偿金12万元。
上海二中院审结一起主播竞业限制纠纷:孙某某任二手奢侈品主播,离职后开设同类直播间。其主张自己非高管、不掌握商业秘密,竞业协议无效。上海二中院认定知悉商业秘密的主播属“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”,系适格主体,维持判其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继续履行。
温州平阳法院审结一起玻璃定作合同纠纷:贺某通过微信向温州某玻璃公司下单、结算,欠付货款6280元,扣除一片400元争议玻璃后,法院判令贺某支付5880元及利息。微信聊天记录、发货单足以佐证欠款事实。
温州中院审结一起情侣间借贷纠纷:杜某甲称2017年出借给叶某甲款项,仅以口头方式多次催讨却无证据。法院认定诉讼时效自2017年11月11日起算、至2020年11月10日届满,口头催讨不产生中断效力,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。
温州中院审查一起虚假仲裁案:阳某物业公司倒签《物业服务争议解决补充协议》,将争议解决方式伪变为“提交玉林仲裁委员会仲裁”,据此提起仲裁索要物业费。温州中院查明系虚构,裁定仲裁协议无效,并对该公司处以6万元罚款。
温州中院审结一起债权转让纠纷:2018年甲公司向郑某甲转账180万元、附言“张总”,双方无借贷合意。2024年杨某甲持《债权转让协议》诉请偿还180万元被驳回。温州中院认定基础债权不成立,转让无效,二审维持。
最高法第三批涉彩礼典型案例明确:王某给付孙某彩礼20万元后按习俗举办婚礼并同居4年、生育一女,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。双方分手后王某诉请返还彩礼被驳回,法院认为长期共同生活并孕育子女后仍需返还,对孙某明显不公平。
山东东营法院审结一起闪婚闪离彩礼纠纷:崔某经婚介所介绍与王某相识仅一天即领证,共同生活不足一月便返回老家并起诉离婚。法院认定其借婚姻索取财物,判令崔某返还彩礼16万元;东营中院二审维持原判。
2026年3月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,明确谩骂贬损的语言暴力、限制正常社会交往、切断生活来源的经济控制均属家庭暴力;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可处拘留。四个案例彰显对家暴“零容忍”的司法态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