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侣借款仅口头催讨无证据 过诉讼时效温州中院驳回诉请
温州中院审结一起情侣间借贷纠纷:杜某甲称2017年出借给叶某甲款项,仅以口头方式多次催讨却无证据。法院认定诉讼时效自2017年11月11日起算、至2020年11月10日届满,口头催讨不产生中断效力,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。
温州中院审结一起情侣间借贷纠纷:杜某甲称2017年出借给叶某甲款项,仅以口头方式多次催讨却无证据。法院认定诉讼时效自2017年11月11日起算、至2020年11月10日届满,口头催讨不产生中断效力,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。
温州中院审结一起债权转让纠纷:2018年甲公司向郑某甲转账180万元、附言“张总”,双方无借贷合意。2024年杨某甲持《债权转让协议》诉请偿还180万元被驳回。温州中院认定基础债权不成立,转让无效,二审维持。
“钱借出去了,手里只有一张借条,没有银行转账记录,对方要是翻脸不认账说’没收到钱’,我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?”
这是很多普通人在遇到借钱纠纷时,最真实的担心。在民间借贷里,借条不是”写了就稳赢”,但也绝不是”没有转账记录就一定输”。今天分享一个发生在浙江乐清的真实胜诉案例,看看在”只有借条、没有转账凭证”的困境下,律师是怎么一步步把钱要回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