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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3月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,明确持续性谩骂的语言暴力、限制正常社会交往、切断生活来源的经济控制均属家庭暴力;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,法院可依法处以拘留。四个案例彰显对家暴“零容忍”的司法态度。

案情回顾

一、案例一(语言暴力):赵某长期对张某谩骂、贬损,张某不堪其扰诉至法院。法院认定持续性、经常性的谩骂属于家庭暴力中的精神侵害,判令赵某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二、案例二(限制交往)与案例三(经济控制):王某的配偶通过跟踪、跟踪干涉其与亲友正常来往实施控制,王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获支持;陈某被配偶以切断生活来源、拒付必要医疗费用方式控制,法院同样支持其保护令申请,确认经济控制是家暴的一种形态。

三、案例四(保护令刚性):张某在法院已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仍违反禁令再次实施家暴,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。

争议焦点

一、家暴是否仅限于殴打等身体暴力?

二、语言暴力、经济控制、社交隔离能否认定为家庭暴力?

三、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应承担何种法律后果?

裁判要点

最高法明确,反家庭暴力是国家、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。家暴不限于身体暴力,精神暴力、经济控制、社交隔离同样受规制。四个案例中,法院对语言暴力判令担责,对限制交往与经济控制签发保护令,对违反保护令者处以拘留15日。典型案例旨在统一裁判尺度,为及时干预家暴、保护妇女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指引。

郑伟海律师评析

这四个案例的最大价值,在于把家暴外延从“身体暴力”扩展到“精神暴力+经济控制+社交隔离”。许多受害人长期遭受谩骂、被切断经济来源却不知如何求助,典型案例明确这些都属于家暴,意义重大。

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是“一纸空文”。案例四对违反保护令者处以拘留,释放“令出必行”的强烈信号,对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慑,也让受害人更有底气拿起法律武器。

乐清律师郑伟海建议:遭遇上述任一情形,应第一时间报警、就医并保留录音录像、聊天记录、伤情照片等证据,及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;必要时联系妇联、社区,越早干预伤害越小。

常见问题 FAQ

问:老公天天骂我、贬低我,这算家暴吗?

答:算。持续性、经常性的谩骂属于家庭暴力中的精神侵害,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追究对方法律责任。

问:配偶不给我生活费、不付医药费,是家暴吗?

答:是。切断生活来源、拒付必要医疗费用的经济控制,已被最高法明确认定为家庭暴力的一种表现形态。

问:对方违反保护令还能怎么办?

答:可请求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。典型案例中,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再次实施家暴的,法院依法处以拘留15日,保护令具有强制执行力。

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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