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职五年后补签劳动合同追溯至入职日 法院不支持二倍工资
西安临潼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:王某2019年入职某公司,2024年补签两份劳动合同,一份期限追溯至实际入职日。王某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被拒。法院认为补签涵盖全部劳动关系存续期,视为对未及时签约的追认,违背诚信原则不予支持。
西安临潼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:王某2019年入职某公司,2024年补签两份劳动合同,一份期限追溯至实际入职日。王某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被拒。法院认为补签涵盖全部劳动关系存续期,视为对未及时签约的追认,违背诚信原则不予支持。
福建一则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明确:王某与交通公司合同2019年底到期,公司继续用工未续签。王某仲裁要求支付继续用工期间二倍工资差额获支持。仲裁机构明确,“视为按原条件继续履行”不等于按原期限续签新合同,用人单位仍负签约义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