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境盗版微短剧“出海”获利39万 嘉兴南湖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刑
嘉兴南湖法院审结一起跨境盗版短剧案:朱某丹、汪某婷未经许可,通过境外App传播嘉兴某传媒公司65部、4900余集短剧,非法经营39万余元。二人以侵犯著作权罪各获刑二年、缓刑二年六个月,各处罚金19万元。该案入选浙江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。
嘉兴南湖法院审结一起跨境盗版短剧案:朱某丹、汪某婷未经许可,通过境外App传播嘉兴某传媒公司65部、4900余集短剧,非法经营39万余元。二人以侵犯著作权罪各获刑二年、缓刑二年六个月,各处罚金19万元。该案入选浙江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。